为切实加强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促进基层团建创新,提升基层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激发团支部活力,调动团员青年实践创新的热情,培养团员青年善于思考、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院团委决定从2015年起实施基层团建特色项目支持计划,对基层团组织的特色团建项目进行支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5、围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寝室、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项目;
6、围绕“基层改革与学生成长发展”的项目;
7、其它弘扬青春正能量的项目。
1、各项目活动必要的组织、宣传费用,不支持礼品、餐饮等费用;
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00元,每个团支部每个学期项目支持一般不超过2次。只有顺利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才能如期领到基层团建特色项目支持经费。
1.项目负责人须在活动开展前提前至少七个工作日至轻纺与食品学院网站(http:/)下载并填写《轻纺与食品学院基层团建特色项目扶助计划申报表》(附件一),由辅导员填写审批意见后提交至学院团委组织部。
2.各团支部于4月27日前上交项目策划至院团委组织部,院团委在4月29日前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3.通过审核的项目按照申报时填写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活动。
4.活动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需及时提交相关材料:一篇活动新闻稿(用于学院网站发布)、一组项目现场高清照片(不少于6张)、一组微博实时报道(建议使用团支部官方账号或个人账号并@川大轻纺团学)、活动支出发票。
5.本学期基层团建特色项目须于5月26日前提交结项材料,否则无法顺利给予项目支持经费。
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基层团建特色项目的进度跟踪和结项管理工作,并组织院团委基层特色项目支持计划工作小组成员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材料完整度(60分)和活动效果(40分),考评分数超过80分方为合格。考核合格的项目及时下发支持经费,对不合格的项目取消经费支持。
如有相关疑问,请咨询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程天鹏同学(18200413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