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先进集体及个人表彰的相关通知》转发到学院各团支部。请各团支部按照学校通知精神和《共青团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委员会五四红旗团支部表彰规定》(详见附件一)和《共青团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委员会先进个人评优细则》(详见附件二),加大在团支部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申报个人的资格审查,积极参与学校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创建单位:全校范围内表彰不超过30个团支部;
3、五四红旗团支部:不超过本单位团支部总数的5%;
4、团员青年标兵:每个分团委推荐1名,全校评选不超过10名;
5、十佳团支部书记:每个分团委推荐1名,全校范围内表彰10名优秀团支部书记;
请各团支部统一收集申报材料并于2016年4月1日(周五)12:00前集中报送。所有申报表格及支撑材料纸质档报送至望江校区纺工附楼204学生工作组办公室或江安校区十四舍指定信箱,电子档发送至qfyspzzb@163.com,邮件标题请按照“报送团支部+联系方式”格式填写。
共青团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廿九日